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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珠海科技学院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31 浏览次数: 16917 发布部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撰稿: 摄影: 初审: 复审: 终审:张殿波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根据院发〔2015〕103号《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经过各单位自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核查、校内通查,历时2个多月,完成了本次清查的主体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原则

1.以资产账目为依据,实事求是,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准确核查,如实记录。

2.“资产定址,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固定资产清查范围和内容

1.范围

学校全部在账固定资产,部分在账低值耐用品。

2.内容

(1)房屋清查

核查校内各处房屋的使用部门、使用性质、使用现状,以全面掌握学校房屋使用情况,完善房屋使用管理系统数据信息。

(2)仪器设备、家具、部分低值耐用品等资产的清查

仪器设备清查内容:各单位仪器设备账实相符情况、使用现状、使用地点、使用人、条形码、设备维护状况等。

家具等资产清查内容:各单位家具类资产账实相符情况、使用现状、使用地点、使用人、条形码等。

对在账低值耐用品数量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单位进行实物盘点,核查低值耐用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使用现状、使用地点等。

三、固定资产清查实施过程

1.2021年10月初,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拟制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

2.2021年10月12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发出《关于开展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传达和动员清查工作,相关人员积极参与、配合。确定各单位自查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7日。

3.各单位组织对仪器设备和家具类资产及部分低值耐用品的自查工作。按照固定资产使用权归属状况,各单位以学校的固定资产账目为依据,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逐项核对,以房间为单位填写《资产定址存放统计单》,落实“资产定址,责任到人”的要求,同时对账外资产或缺失资产进行登记。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房屋信息统计表》。

4.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从11月上旬起对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及部分低值耐用品进行现场核查。在使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派出工作人员依据分户资产账目及《资产定址存放统计单》,到各单位现场核查实物资产,一一核对实物资产的“存放地点”、“使用人”及资产条形码的粘贴情况,对账物不符的情况进行确认。对条形码缺失及资产定址不合要求的单位给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再次复查,直到合格为止。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房屋信息统计表》对各处房屋的使用部门、使用性质、使用现状进行现场核查、登记。

5.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关于仪器设备及家具类资产的自查记录和核查记录整理、汇总,对有账无物及有物无账情况进行核对,查找相同资产的调整线索,并敦促有关单位据实办理资产调配。

6.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对清查结果进行梳理,对资产调配结果进行确认,2021年12月末完成清查主体工作。

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清查工作总体实施情况: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是对学校仪器设备、家具、部分低值耐用品、房屋等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的确认,也是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现状及资产管理员工作状态的一次全面检查。总体而言,本次清查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直接参与清查工作的资产管理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工作严谨、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较强的责任感和协作精神。

2.清查实施过程及清查结果表明,本校教职员工具有较强的资产管理意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总体规范有序。

(1)设备报修及时,在用设备基本完好。无私自出借、处置、变卖固定资产现象。

(2)各单位仪器设备得到有效维护。

(3)本次清查部分账物不符情况得到了及时调整,最终无资产缺失问题,账物相符率为百分之百。

经过各单位自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核查及校内通查,最终确认下列单位资产定址定人准确、条形码粘贴完好(排名不分先后):

计算机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旅游学院

公共基础与应用统计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文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药学与食品科学学院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金融与贸易学院

外国语学院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

健康学院

航空工程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化工与新能源材料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应用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文化理论研究所

理事会办公室

建设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

图书馆

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学报编辑部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教务处

学生处

招生与就业处

保卫处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含采购中心)

财务处

人事处

科研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后勤处

审计与法规处

公共关系事务部

党委宣传部

工会

团委

五、今后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按“资产定址,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实物资产件件有人管。

2.加强对人员、机构变动、房屋调整过程中固定资产的监管,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全面升级资产管理系统,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需求。

4.进一步完善房屋信息,将房屋信息纳入升级后的房屋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其它模块进行无缝对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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