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学院专业  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定位

  

音乐表演专业紧扣国家发展需求,在新文科、新师范建设的背景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强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理念,依据学生基础和专业特点,坚持“重基础、强技术、宽适应”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途径,努力建设一流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应用型的本科人才,为社会作贡献。 

 

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有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够从事专业音乐表演、国民音乐教育社团音乐组织管理等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在音乐表演工作者中,既有代表着本行业高水平的独奏(唱)家,也有在各个层级团队中以合奏、合唱或伴奏(以下简称“合作”)的身份参与音乐表演活动的演员,以及在各级各类学校、群艺馆、文化宫等单位工作的音乐教师,还有在群众日常音乐文化生活场所或社区、社团等从事音乐表演或组织管理的音乐工作者。


培养规格


学制:4年

学分:144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毕业要求:

1[思想品德] 

1.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领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

1.2了解中国历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忠于祖国和人民。

1.3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责任心。

2[专业能力]

2.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音乐表演的一般规律,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具有驾驭舞台的能力。

2.2具有从事常规音乐表演项目策划、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2.3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及理论前沿,本专业未来发展趋势。

3[学科素养]

3.1掌握系统学科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学科思维品质。

3.2具有较好的学科知识整合能力,能够将学科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融会贯通,具备从事国民音乐教育、文化艺术传播工作的能力。

4[专业拓展]

4.1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所必需的外语、计算机、互联网、普通话等的相应水平。

4.2富有创新精神,初步具有跨学科的学术思维。


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中,重视技术技能型课程、基础理论课的开设,突出基础理论课的多元开放特征。在音乐与舞蹈专业之间开设艺术通识课程(如艺术概论、艺术美学、艺术史论等)和相互间的学科渗透课程(如音乐名作欣赏、美术名作欣赏、舞蹈名作欣赏、书法名作欣赏等)。

1.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2.核心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形体与舞蹈、应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视唱练耳、合唱(合奏)与指挥。

3.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入学教育、军事训练、劳动教育、毕业教育、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课外培养。

4.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毕业音乐会、视唱练耳、合唱(合奏)与指挥、即兴伴奏、第二乐器技能课、重唱与表演唱、形体与舞蹈、室内乐与重修、钢琴艺术指导。


师资队伍


目前,音乐表演教师共有15人,涵盖声乐、钢琴、器乐、理论等主干专业。其中高级职称3人,博士、硕士占教师总数93.90%。

音乐舞蹈学院首任院长为音乐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平教授。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等荣誉。获第六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理论评论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世界著名作曲家周龙、陈怡担任音乐舞蹈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师主要由广东省艺术造诣高、具备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授担任。


教学条件


音乐舞蹈学院坐落在学校东南隅一座独立教学楼内,配备有可容纳650人的音乐厅,容纳150人的学术报告厅,管弦乐、合唱、舞蹈排练厅,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100余间钢琴练习房,以及钢琴、管弦乐器、民族乐器、打击乐器、组合多媒体录放音响等的相关教学设施。

音乐厅

学术报告厅

舞蹈教室


专业特色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有较扎实的音乐表演技术、音乐理论知识和一定的音乐创作水平,且具备较完备的中外音乐认知、音乐教育理论,以及具备多层艺术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符合社会需求,特别是符合我国民族多元文化特征的专业音乐人才。


荣誉获奖